7月22日,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。意见中提出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市新建公用充电桩1万个,到“十四五”末,公用充电桩累计达到16万个,市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充电桩总量(包括公用充电桩、自备桩等)的车桩比高于3.5:1,能够满足 15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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